合同成立的法定条件有哪些详解
2023-08-11 01:19:20 来源:问法
一、合同成立的法定条件有哪些详解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资料图)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的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的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的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的,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合同成立适用原则
合同成立适用原则有:
1.意思自治原则,即自愿原则。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内容,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只要具备意思表示这一基本事实,合同即告成立。
2.公平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4.绿色原则。
5.守法及不违背公序良俗原则。
6.平等原则等。
三、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五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具有以上情形之一,合同无效,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有效,最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合同解除权,则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来解除合同。一般的合同都不能反悔,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