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检察院积极推动“党建+公益诉讼” 打造“永益鄱湖”工作品牌
2023-07-12 11:24:45 来源:新法治报
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图/全媒体首席记者刘宇琦)
近年来,永修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依托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发挥环鄱阳湖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优势,倾力推动“党建+公益诉讼”,打造“永益鄱湖”工作品牌,初步形成“机制建设+恢复性司法+宣传教育”三位一体的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新模式。
(相关资料图)
提升团队理论素养
为切实提升个案的办理质效,永修县检察院摒弃“为办案而办案”思维,将公益诉讼工作与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在制订党支部工作计划时,统筹谋划该年度的公益诉讼工作。同时,通过开设“永检大讲堂”,让办案骨干、老党员以授课方式实现经验传递、精神传承,提升团队理论素养。
该院秉持“公益诉讼+恢复性司法”办案理念,依托开展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替代性修复活动,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近三年来,成功追缴生态修复费用153万余元,增殖放流鱼苗、虾苗2080万余尾,异地补植湿地松5200棵,有效修复鄱阳湖流域受损生态环境。
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永修县检察院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机关党建放在检察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不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该院将公益诉讼列为“一把手”工程,建立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公益诉讼办案组,直接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同时,加强机制建设,先后与该县柘林湖国有林场联合建立《境公益诉讼赔偿款的管理和使用机制》;与县河长办、县林长办联合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公益诉讼网格化工作制度”等协作机制;与县公安局等12家行政单位联合建立《强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依托机制建设,该院已成功接收线索函4份,发出督办函4份、诉前检察建议3份,开展联合巡河、巡湿地活动5次,召开联席会议2次。
加强公益诉讼宣传
永修县检察院始终践行人民至上宗旨,推进全民普法。主动借力“两微一端”开展公益诉讼线上宣传,详细介绍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尤其注重以案释法,对公益诉讼办案效果好、社会警示度高的案件及时向社会公示,有效提高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社会知晓度。
依托“百名检察官进千企”、宪法宣传日、“双提升”大走访等活动,组织党员志愿者深入校园、公园、广场开展主题党日暨实地宣传活动。近三年来,共计派发宣传资料2000余册,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0余次,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该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在日常工作中,还认真梳理总结,积极做好典型案例编发工作,办理的蒲某某等4人非法捕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胡某某等10人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先后入选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