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_环球关注
2023-06-16 18:20:33 来源:互联网
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购房:需要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所有权证。
2.自建、翻建:需要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费用发票。
【资料图】
3.大修:需要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4.租房: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支付凭证、家庭收入证明。
5.还房贷:需要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加装电梯: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实际支付费用的发票或收据。
7.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需要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8.治疗重大疾病:需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药费支出及住院费用清单。
9.因不可预见的灾难或事故受损:需要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处理意见书、财产损失认定报告。
10.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住房公积金的含义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
提出申请、提交资料
1、本人办理
带上个人身份证、公积金缴存证明和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提出申请。
2、单位经办人办理
单位经办人带上身份证、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及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提出申请。
3、委托他人办理
被委托人带上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个人授权委托书》及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提出申请。
管理中心审核
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后会根据资料展开审核,然后做出准予提取或是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客户。
划拨款项
准予提取的,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提取款项发放至指定银行卡当中(客户可以于第四个工作日到银行柜台或者ATM机上查询自己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如果尚未到账,可以拨打电话12329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9.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10.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