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宁波行政信息公开投诉向哪个部门?_快看点

2023-05-04 15:46:23 来源:法问网

宁波行政信息公开投诉向哪个部门?


(相关资料图)

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

有效推动全国范围的反腐倡廉。

一切欺诈行为的基础都来自信息不对称,无论是不法分子的欺诈,还是政府官员的贪污和滥用职权,都源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事实证明占据信息优势就会成为强势的一方。政府信息公开使政府将信息充分公开,减少了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不对称,会极大地改善社会公众的监督条件,提升公众的监督能力,对政府的渎职、贪污、滥用职权行为产生极大的抑制效果,政府信息的充分公开是反腐败的重要措施,是推动政府官员廉政、勤政的重要措施。

推动全国自上而下依法执政。

政府信息公开之前,虽然部分先进地区已经通过电子政务的建设来实现部分政府信息的公开,但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很不平衡,很多地区尚未行动起来,一些地方的官员藉没有相应法规为由而减慢政府信息公开的进度,拖延政府改革。政府信息公开有力规范了各级政府的信息公开行为,保障了政府改革的进度,并使各项政策都因为有了更为有效的公开而提升了执行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阳奉阴违,促进了政府行为,特别是基层、边远地区、农村政府行为的规范化,推动了整个国家自上而下依法执政。藉此可以预知,与政府信息公开相结合的电子政务建设也必将成为推动各级政府依法执政的重要力量。

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政府与公众合作。

现代社会中政府的公信力已经成为一项宝贵的社会资源;政府与公众的相互信任可以增强彼此的合作效果;政府与企业建立共识可以提升经济活动的成效,从而降低政府行政成本,使社会更为受益。在过去,政府在公众面前有着很强的信息渠道优势,管理起来比较容易;如今,随着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手段的普及,公众的信息渠道日益丰富,了解的事情日益增加。社会的流言、噪声及一些政府官员违纪现象的出现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很大的挑战。因此,现已经不再是政府说什么公众就相信什么,政府唯有以坦诚的态度面对公众才能提升自己的公信力。

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政策稳定、政务公开是现代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环境,公众越清楚地理解政府的政策意图,对未来的预期就越有把握。同时,明确的预期能够鼓励社会的长远投资,也能有力的促进经济的发展。政策只锁在抽屉里由官员随需而用,会增加投资者对日后效益的担心而缩减投资规模,从而导致企业与投资人追求短期效果,使经济建设的质量及效益大大下降。事实证明,那些吸引投资多、经济发展好的地区常常是政府信息公开做得好的地区,是政府最讲信用的地区。

推动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建设。

中国经济已经发展到必须推行以人为本政策的阶段,依靠大量消耗自然资源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已走到尽头,“知识经济”已经成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经之路。知识经济社会最重要的资源是知识、智慧与创造力,这种资源只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现代政府要以调动智力资源为中心,唯有以人为本、尊重人才的社会才能够调动智力资源。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各个城市信息公开的不正确,不实的报道,且没有履行义务的话,作为我们公民是有义务进行投诉的,只有投诉的事实有证据,那么作为相关的部门也是会根据实情来进行受理,从而改正当事的错误履行自己义务。

关于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该怎么写?

信息公开申请书范本该怎么写?

标签: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指定管辖的原则是什么?二审中怎么提管辖?
委托合同纠纷管辖的法院怎么确定?委托合同的管辖权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有关涉外婚姻中抚养纠纷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我国法律有什么解释?
涉外离婚中子女抚养权问题有哪些?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有几种情况?
法律规定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如何处理?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有哪些影响因素?
涉外离婚公证怎么做?涉外离婚公证具体步骤有哪些?
关于涉外离婚的程序具体内容有哪些?涉外离婚的程序有什么法律依据?
异地分居五年一方工资是共同财产吗?涉外婚姻离婚在哪里办理?
挂靠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挂靠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夫妻分居异地如何诉讼离婚?实践中法院是怎么认定分居?
知识纠纷
1 现场表演权是怎么规定的?邻接权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2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3 关于反不正竞争法规定几种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有哪些?
4 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产品有哪些?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5 销售伪劣产品罪构成要件有几部分?销售伪劣产品罪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
6 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有哪些?
7 经营者不得实施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类型是什么?
8 涉嫌传销怎么定罪?涉嫌传销的判刑几年?
公司法
保证合同纠纷判决书怎么写?保证合同纠纷判决书范文介绍
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公司上市前需要准备多长时间?
企业上市基本条件应该是什么?企业上市流程及时间规定有哪些?
上市公司融资融券条件有什么规定?上市公司融资需要公告吗?
如果上市公司未制定现金分红方案会受到处罚吗?哪些情形证券监管机构应采取监管措施?
有关上市公司是如何来进行资金重组的?上市公司资金重组的标准是什么?
上市公司怎样进行融资?上市公司融资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有哪些类型?如何对上市公司进行估值?
上市公司要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吗?在制定现金分红方案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要载明什么内容?上市公司怎么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合同法
建筑合同纠纷律师写诉状多少钱?诉状书的种类有哪些?

2023-04-25

民事诉讼时效3年还是5年?民事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2023-04-24

丧葬费的领取条件和程序是什么?2023丧葬费最新规定

2023-04-21

公司注销多少钱?公司注销要多久?

2023-04-21

复婚证是什么样子?复婚证上会注明复婚吗?

2023-04-14

劳动合同中止与合同解除二者之间有什么不同?具体区别表现有哪些?

2023-04-07

劳动纠纷
建筑合同纠纷律师写诉状多少钱?诉状书的种类有哪些?
民事诉讼时效3年还是5年?民事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丧葬费的领取条件和程序是什么?2023丧葬费最新规定
公司注销多少钱?公司注销要多久?
复婚证是什么样子?复婚证上会注明复婚吗?
劳动合同中止与合同解除二者之间有什么不同?具体区别表现有哪些?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