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收货款后跑路算是职务侵占罪吗?该怎样理解?|视焦点讯
2023-04-06 15:25:37 来源:法问
职务侵占罪是指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企业财物并数额较大的行为,但其实有些股东并没有在企业任职,但是他们却利用股东的身份收取货款,那么,如果股东收货款后携款逃跑是不是职务侵占罪呢?
山东颐海律师事务所的王淑军律师做出了详细解答:
股东收货款跑了算职务侵占罪吗?
(资料图)
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不一定在公司有职务,不一定属于公司员工。如果该股东同时是公司职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资金,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不是公司职员,系财产权属民事纠纷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条件主要是: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王淑军律师:民事刑事诉讼代理、辩护,家庭婚姻,劳动法务,各类案件再审、申诉等。
《公安部经侦局关于对非法占有他人股权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问题的工作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书面答复:对于公司股东之间或者被委托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股东股权的行为,如果能够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则可对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管理中的股东股权的行为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王淑军律师补充:
此处,需要特别注意《工作意见》对非法占有的股东股权作出了“公司管理中”的限制。非法占有“公司管理中”的股东股权类似于行为人侵占了本单位依照法律和合同管理、使用或运输的他人财物。如前文所述,股权属于股东的财物,不属于本单位财物,故侵占股权股权的行为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最后,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最高院研究室、刑二庭、最高检研究室、侦监厅、公诉厅、中国检察理论研究所、人大法学院联合举办的研讨会发布的《对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股份(权)可以作为职务侵占的对象,将本单位的股份(权)私自变更到个人名下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但在本单位内侵占了其他股东股份(权)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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