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发生意外伤害怎么索赔,法律对此有何规定?-每日讯息
2023-03-30 11:28:56 来源:法问
意外伤害是指因意外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事件,常用于保险业。按照保险业的常见定义,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那么,旅游发生意外伤害怎么索赔,法律对此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在假期跟朋友坐旅游大巴去外地旅游,回家的时候司机为了避开一辆急速逆行的货车突然刹车,我跟朋友都受了伤,在医院治疗花了上千元,我们让司机赔偿可是司机说那不是他的责任不愿意赔,请问我们旅游受伤索赔该怎么解决?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四川辞鉴律师事务所李菊芳律师解答:
所坐的那辆大巴司机的行为是属于紧急避险,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社会利益、自身或他人的合法利益避免受到更大损失,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造成他人损害的紧急措施。
对于采取紧急避险造成他人伤害的责任承担问题,《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伤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的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你们乘坐大巴旅游,与大巴公司形成客运服务合同关系。作为承运人的大巴公司要履行将乘客安全、准确运送到目的地的义务。一旦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乘客人身伤害,承运人要对此承担责任。
司机紧急避险的一种行为,依法不承担责任,而应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即那辆货车司机承担责任。你们可要求大巴公司先行赔付其相关费用,然后由大巴公司追究肇事方即违章车辆的责任。
李菊芳律师解析:
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
1.所谓意外是指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而言,指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或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其特征是非本意、外来的、突发的。
2.所谓伤害,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受外来事故的侵害,使人体完整性遭到破坏或器官组织生理机能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伤害有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过程。
按是否可保划分,意外伤害可分为不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和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因旅行发生意外伤害的话,可以向旅行社以及保险公司索赔以下项目:
1、游客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2、游客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旅客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