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即时:班车受损修理期间的租车费能否索赔吗,应该向谁索赔?
2023-03-30 08:05:17 来源:法问
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用车,可以选择一些租赁公司进行租赁。但是当遇到在租金过程中车辆受损需要进行维修,那么,班车受损修理期间的租车费能否索赔吗,应该向谁索赔?
网友咨询:我租的车出了事故他要赔偿修理期间的租车费,和要赔偿折旧费吗?
辽宁甘来律师事务所于洪刚律师解答:
(相关资料图)
班车受损修理期间的租车费一般不能索赔,修车所支出的费用属于直接损失,而车辆受到损坏中断使用期间所产生的替代性交通费用,如租车费等,则属于间接损失。按照之前的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案件中遭受的财产损失仅限于直接损失,当事人要求对方赔偿事故所造成的间接损失,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非经营性车辆无法继续使用,对于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于洪刚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怎么赔偿?
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停运损失的,应当提供合法营运及收入的证明。对该间接损失,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应当予以支持。
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数额相差较大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实际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司法鉴定;实际维修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定损单确定维修费用。
机动车维修费用一般应依据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确定。被保险人主张依据维修发票赔偿维修费用的,应证明其所主张维修费用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人民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优势证据规则,确定机动车维修费用。
车辆维修损失的认定以确有必要和实际发生为标准。定损单是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车辆维修所需费用的估价,而维修发费是实际维修费用的依据。在定损单与维修发票不一致的情形下,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在双方都没有足够证据否定对方证据的情形下,应依照民事诉讼优势证据规则确定车辆维修损失。
交通事故案件中涉及的车辆损失,应当局限于事故后因车辆受损所产生的直接损失,而不应包括上述所谓贬值损失在内的间接的或者可能发生的损失项目。但应当注意的是此类案件也有例外情形,即针对待销售车辆或明确适用于交易目的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车辆受损的,应当考虑此类车辆的特殊用途,应当对其的交易价格差额予以认定。